教务处
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料下载 >> 规章制度 >> 正文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3-11-24 发布者: 浏览次数:

第一章    

第一条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人才培养工作的总体设计和实施蓝图,是学院组织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以及实训基地建设工作的重要依据,是学院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性纲领文件,是学院保证教学质量的基本文件,是学院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资源分配、检查教学运行情况的基本依据,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首要环节。

第二条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高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的法规性文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制、修订和管理是高等职业学校重要的教学立法和执法活动,必须按严格的规范和程序进行。为了加强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方案编制

第三条  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权限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高等职业学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管理权限在学院。

1.按照学院的统一要求,各教学单位编制所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教务处代表学院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制提出指导意见。

3.各教学单位负责人才培养方案的初审工作和组织专家论证工作。各教学单位对所编制的人才培养方案负责。

4.分管教学的院领导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具有审批权。

第四条  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原则

1.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广泛开展社会调研,坚持以就业为导向,面向社会、面向市场,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职业岗位能力的要求,确定专业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实现专业设置与职业岗位对接、课程教材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培养出满足社会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

2.坚持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成才

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现代企业优秀文化理念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强化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加强实践育人,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视学生全面发展,推进素质教育,增强学生自信心,满足学生成才需要,促进学生人人成才。

3.创新以实训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

树立做中学、学中做的教学理念,实行以实训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探索校企合作的多种实现形式,实行委托培养、订单培养、学徒培养等多种培养方式,系统设计与实施生产性实训和顶岗实习环节,着力提高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和水平。

4.突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开放性

以改革创新为引领,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增强特色为重点,以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为主线,创新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校企合作机制,校企共同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校企合作共同开发专业课程和教学资源,推行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等学做一体的教学模式,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组织形式,将学校的教学过程与企业的生产过程紧密结合,校企共同完成教学任务,校企共同评价人才,突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开放性。

第五条  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工作流程

1.开展广泛的社会调研。各专业系(部)确定调研范围、调研对象、调研目的、调研方式、设计调研问卷、开展调研调查、统计分析调查结果,形成专业人才需求与专业改革调研报告,获得包括该专业对应的职业岗位有哪些、该专业的培养目标如何定位及企业的需求是什么等主要调研成果。

2.确定专业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各专业系(部)坚持德育为首、职业能力为主线,依据专业调研结果,结合专业的发展规划和教育教学实际,在专业全体教师认真研讨的基础上,确定专业的服务方向、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

3.进行详尽的职业分析。各专业系(部)组织企业、行业专家以本专业的主要面向岗位为主,按照职业岗位工作顺序和各道工序中每项工作的具体要求为标准(可参考国家职业标准),将本专业所涉及的职业活动分解成若干相对独立的职业领域,再对职业领域进行分析,获得每个职业领域的具体工作任务,并对完成工作任务应掌握的职业能力做出较为详细的描述,确定完成工作任务所需要的职业能力和支撑能力的知识。要求对职业领域、工作任务、职业能力按逻辑关系进行排序。

4.进行科学的课程体系分析。各专业系(部)组织教育教学专家和全体教师,根据职业分析结果,遵循学生职业能力成长规律及技能形成规律,科学分析课程(含实践性教学环节)结构、课程逻辑和课程时序。按照教务处发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指导意见,制订出专业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表。

5.人才培养方案的撰写。各专业系(部)按照学院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撰写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后,召开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专题会议,聘请行业企业和教育教学专家组织研讨论证,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实质内容审核。

6.人才培养方案的审批。各教学单位将审核好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送交教务处进行规范性审核,提出修改意见,与行业企业和教育教学专家的审核意见一起反馈专业所在的院(系、部),对培养方案修改完善,形成定稿。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校长办公会批准颁发实施。教务处负责印制成册和发放给有关教学部门执行。

第六条  保持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稳定性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必须有相对的稳定性,以利于总结经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同时,为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及维护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经审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随意变更。

第三章  方案实施

第七条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经审批开始实施后,即成为培养一届学生的法规文件,各教学单位必须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落实每一门课程的课程教学大纲、教材、教师,安排好各教学环节,并据此进行教学管理。

第八条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及实践教学环节是学院规定各教学单位及有关部门必须保证完成的基本教学任务,承担这些任务的教学单位和部门要负责落实开课的相应条件,确保人才培养方案的正常实施,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九条  每学期末,各教学单位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各专业下学期的执行计划,提前落实本部门承担的教学任务及任课教师,并编排课表。编排好的课表于学期结束前发至相关教学单位及任课教师。

第十条  各教学单位组织任课教师根据授课任务、校历、课程教学大纲安排教学进度,拟定授课计划、编写教案,并于新学期第一周内提交系(部)审阅。

第四章  方案调整

第十一条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的工作流程。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实施周期内可以适时根据社会需求和专业改革需要,进行必要的调整。

各专业在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过程中如需对课程设置、部分课程内容、课时及授课学期等内容进行调整,提出调整申请,由教务处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在教务处教学科进行备案。

第五章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教务处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三十里铺
Copyright©2020 版权所有:今晚看图中一肖一特  豫ICP备20210222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