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自网络“学术不端还有多久会被消灭—科技部:短期内大量论文将被严格实证检验”https://mp.weixin.qq.com/s/VI1TS4fLVvBlk5BR7K9_DQ
最近比较忙,关于动态以及算法系列都没得及时更新, 本人是有想将那些方面继续下去的,奈何最近手头事务太多。今天各方面没头绪就分享一下关于最近新闻的一些想法——关于学术不端。
1 关于学术不端
这个着实是老生常谈的话题,其实现在对于学术不端有着明确的定义,下面是几个条例:
一、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学术环境的指导意见》强调不准在科学研究中弄虚作假,严禁以下学术不端行为:
1)严禁计算、试验等数据资料造假;
2)不准以任何形式抄袭盗用他人的论文等科研成果;
3)不准为追求论文发表数量和引用量粗制滥造、投机取巧;
4)不准利用中介机构或其他第三方代写或交相代写论文,或通过金钱交易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论文;
5)不准违反有关规定,在论文、科研项目、奖励、人才评价等学术评审中拉关系、送人情,亵渎学术尊严。
二、教育部
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认定的学术不端行为有:
1)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
2)篡改他人研究成果;
3)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者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
4)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而不当使用他人署名,虚构合作者共同署名,或者多人共同完成研究而在成果中未注明他人工作、贡献;
5)在申报课题、成果、奖励和职务评审评定、申请学位等过程中提供虚假学术信息;
6)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代写论文;
7)其他根据高等学校或者有关学术组织、相关科研管理机构制定的规则,属于学术不端的行为。
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认定的学术不端行为有:
1)抄袭、剽窃、侵占;
2)伪造、篡改;
3)买卖、代写;
4)提供虚假信息、隐瞒相关信息以及提供信息不准确;
5)通过贿赂或者利益交换等不正当方式获取科学基金项目;
6)违反科研成果的发表规范、署名规范、引用规范;
7)违反评审行为规范;
8)违反科研伦理规范;
9)其他科研不端行为。
四、国家新闻出版署
国家新闻出版署颁布的CY/T174-2019《学术出版规范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将论文作者学术不端行为划分为八大类型:
1)剽窃(7个剽窃类型);
2)伪造(6种表现形式);
3)篡改(5种表现形式);
4)不当署名(5种表现形式);
5)一稿多投(6种表现形式);
6)重复发表(6种表现形式);
7)违背研究伦理(5种表现形式);
8)12种其他学术不端行为。
然而,这些学术不端中,有许多其实是以前许多学者认为的“常规操作”。
2 最近的一些新闻
最近其实关于学术不端与大家比较相关的就是多个期刊被“On Hold”事件以及最近科技部的发文“彻查短期内多篇论文”的事件。
前阵子,随着Heliyon,总环的On Hold,将这个其实不太常规的操作拉入到了大家的视野中,因为之前On Hold的大部分是体量不大,圈子不大的小领域刊,而现在似乎就是奔着Top来的,发过总环,软计算的大部分也都知道其实就普通人而言,这些刊不水也不快,见过Heliyon五修的,总环一年半的,软计算外审将近一年的,所以对于大多数人而言,这些On Hold更像是误伤。随着对这件事的关注,被On Hold的原因也基本可以确定,那就是编委中处理了与自己有利益瓜葛的稿件,如果你经常逛微信公众号/小红书一定看到过有一些人标榜着“这些SCI一投就中……”等等这样的字眼,然后评论中说自己“有途径”,但我猜测,大概率就是这样的人搞坏的吧。
然而,现在的检测手段很多,无论是找人存在利益关系或者自己偷摸造假,都已经很难行得通了,骗的了编辑、骗的了审稿人但是骗不了专业找茬的团队,所以还是安心做科研。不管发到哪,不要动歪心思,的确很多人玩圈子、结识编委等成为了既得利益者,但是现在风口正盛,还是要把握好自己。
那么问题来了,论文往哪投呢?好不容易做出来了东西,投出去改了一年TOP刊,还没录用呢,最后期刊On Hold了……其实归根到底,还是评价机制的问题,论文往哪投,这本就不是一个科技工作者应该考虑的问题,作为科研人员首要想的是做出来,公布出去,让更多的人看到自己的研究成果,然而三六九等的期刊评价机制,一刀切的绩效评价机制,试问那些评价者,有人真的看明白他们评价的东西是什么了吗?
其实最简单的,当你在评价时扪心自问一下就好“我能不能做出来,我多久可以做出来?”注意,这里是评价者本人,而非评价者认识的人,因为见过有评委评价时说“XXX很容易就做出来了”,那么问题来了“XXX”真的做的出来吗?XXX做的真的一样吗?……如此看来,这些评价无非是一些“前辈”对“后辈”的霸凌,活的久自然就见得多,见得多不代表自己水平就高,拿自己见到的去评价别人做到的,其实是有些不公平在的。
总环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人心惶惶的时代来了,而这个惶恐并非来自于科研本身,而是来自于评价部门的“懒政,一刀切”。
第二个新闻是科技部的发文“彻查短期内多篇论文”事件,其实早该彻查,现在评价机制下早已经“生非生,师非师”,科研界有一个传奇,平均2.1天一篇论文,擅长大兵团作战(不过我没查过,可以自己查下)。
当然,我们身边可能没有那么离谱的,但是我也见多一年30余篇SCI的老师,注意,这些均为其一作的。科研界对于作者顺序是有严格定位的,第一该做什么,通讯该做什么,违反了这些其实也是学术不端,而且在最近的一些学术不端案例中也已经开始查署名问题的不端。
第一作者:实验操作的主要研究者,承担着实验设计、数据收集和分析,文章主笔撰写。
通讯作者:实验操作的监督者,论文的受益人,供研究指导、研究经费、试验场所、实验室、仪器设备等与实验相关的物质资源,投稿者,与编辑部沟通者……
其余作者按贡献排序……
所以,对于作者署名与作者排序,有着清晰的定义与要求,误用即为不端……
那么,按这个检查方案,这个老师可能需要拿出文章实证相关的内容证明其参与程度……(但是执行起来又何其难,一般作者们也达成协议,各方都可以接受,调查也查不到什么,除非一个利益方退出)。
3 与这两件事相关的学术不端行为
除了硬核的编制实验,编制数据等打直球的不端以外,还有很多可能很多人认为很正常但是也是学术不端的
1.操纵评审:评委主动联系,让自己写修改意见/主动打听评委/通过编委操纵评审……(如故意提供认识的人作为审稿人,通过一些手段控制审稿人送的目标……)
2.署名,基金乱用:排序混乱,临时修改等……(如学生文章老师在几乎无参与下要求一作,让学生投稿接收时临时转到自己账号做通讯,为项目结项挂不相干的项目,文章录用前后修改作者……)
总之,还是希望有更加公平的评价机制,毕竟成果的根本目的是解决问题,成果发出来的根本目的是宣告公开与沟通!